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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赖”欠债不还被“贴身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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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信用大宁  |  发布时间: 2021-11-17

因为民间借贷纠纷,杨某欠下彭某人民币1406000元,虽然经过法院判决,但是杨某一直拖躲逃,拒不履行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近日,在宝安法院“惩拒执,清积案”执行专项行动中,法院将杨某的失信行为的曝光公告贴到了居住的小区门口。杨某坐不住了,终于主动联系法院并开始积极配合法院执行。

2015年,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彭某与被执行人杨某的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作出判决,判令杨某应归还彭某借款人民币1406000元及利息,并承担案件的受理费、保全费22140元。可是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后,杨某一直未履行判决所确定的义务,于是彭某向宝安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杨某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付款义务。

宝安法院受理该案后,就向杨某送达了执行令、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但是杨某对此不以为然,既不申报财产,也不支付欠款,还找不到人。”宝安法院西乡法庭法官杨浩文说,依照申请执行人申请,法院将杨某纳入失信人名单,并对其采取“贴身曝光”措施。6月29日,宝安法院在杨某居住的鸿某园小区张贴曝光失信行为的公告。“贴身曝光”没几天,杨某却坐不住了,主动联系法院及申请执行人,并积极配合法院进行执行。

记者了解到,在宝安法院3个月的“惩拒执,清积案”执行专项行动中,除了正常渠道曝光外,法院将曝光“老赖”的范围精准化,向他们的工作单位、居住地村委会、居委会等通报失信情况,在其居住地张贴曝光通告,在他的“生活圈”、“朋友圈”曝光,迫使其主动履行义务。除了“贴身曝光”,在专项行动中,宝安法院从前移信用惩戒措施;对公务员、党员等特殊身份的“老赖”,根据案件情况,法院向其人事主管单位如监察局、纪委等发送司法建议;主动推送涉诉征信信息等方面入手,拓展对“老赖”信用惩戒的深度和广度,破解执行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