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您所在位置:首页  >  信用公示  >  行政处罚公示
贺瑞生行政处罚详情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大农〔动监〕罚〔2023〕9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贺瑞生
行政相对人类别 自然人
处罚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行政相对人证件号码 142************413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违法事实 未按规定开展疫病检测 罚款金额(万元) 0.02600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3-12-25 处罚有效期 2053-12-25
公示截止期 2024-12-25 处罚机关 大宁县农业农村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4093301285007X6 数据来源单位 大宁县农业农村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4093301285007X6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23条
处罚内容 罚款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