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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长庭油气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行政处罚详情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大〕应急案〔2023〕2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陕西长庭油气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处罚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10132MA710X9J32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魏兴兵
行政相对人证件号码 违法行为类型 生产经营单位作业现场管理类违法
违法事实 1、现场检查记录;2、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3、询问笔录;4、照片。 罚款金额(万元) 3.00000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3-03-13 处罚有效期 2023-07-13
公示截止期 2024-03-13 处罚机关 大宁县应急管理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40933743507291W 数据来源单位 大宁县应急管理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40933743507291W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依据 如对上述处罚有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和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你(单位)有权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3日内向大宁县应急管理(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陈述和申辩,逾期不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处罚内容 1、施工现场安全员不在场;2、员工在施工现场进行压缩机焊接动火作业时无专职安全员监火,作业前未清除动火现场周围的易燃物品(润滑油桶)并未配备消防器材,不能满足作业现场应急需求。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