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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宁县东城区加油站行政处罚详情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大〕应急立〔2022〕9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大宁县东城区加油站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处罚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41030792215738Q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白根平
行政相对人证件号码 违法行为类型 1、未制定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和电气作业操作规程。
违法事实 1、照片;2、现场检查记录;3、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4、询问笔录 罚款金额(万元) 1.00000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2-06-15 处罚有效期 2022-08-15
公示截止期 2023-06-15 处罚机关 大宁县应急管理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40933743507291W 数据来源单位 大宁县应急管理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40933743507291W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拟对你(单位)作出责令限期整改并处人民币壹万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内容 1、未制定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和电气作业操作规程。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