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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尚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通泰滨河城)行政处罚详情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大〕应急立〔2022〕006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山西尚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通泰滨河城)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处罚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40821113754538F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高闯
行政相对人证件号码 违法行为类型 1、配电箱上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2、安全隐患排查台账记录不规范。
违法事实 1、照片;2、现场检查记录;3、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 罚款金额(万元) 1.00000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2-05-23 处罚有效期 2022-07-23
公示截止期 2023-05-23 处罚机关 大宁县应急管理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40933743507291W 数据来源单位 大宁县应急管理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40933743507291W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拟对你(单位)作出责令限期整改并处人民币壹万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内容 1、配电箱上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2、安全隐患排查台账记录不规范。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