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您所在位置:首页  >  信用公示  >  行政处罚公示
长城钻一中能万祺50055钻井队行政处罚详情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大〕应急案〔2022〕007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长城钻一中能万祺50055钻井队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处罚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110994408140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杨凡
行政相对人证件号码 违法行为类型 1、井架处动火作业现场无专职安全员监护,作业前未清除动火现场周围易燃物品(柴油桶)
违法事实 1、照片;2、现场检查记录;3、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4、询问笔录 罚款金额(万元) 1.00000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2-05-30 处罚有效期 2022-07-30
公示截止期 2023-05-30 处罚机关 大宁县应急管理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40933743507291W 数据来源单位 大宁县应急管理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40933743507291W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依据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拟对你(单位)作出责令限期整改并处人民币壹万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内容 1、井架处动火作业现场无专职安全员监护,作业前未清除动火现场周围易燃物品(柴油桶)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