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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宁县永宏农资有限公司行政处罚详情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大农〔农药〕罚〔2021〕5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大宁县永宏农资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处罚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41030317173612W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李永红
行政相对人证件号码 违法行为类型 《农药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二款
违法事实 该公司销售的“嘧菌酯”农药为过期农药。 罚款金额(万元) 0.20500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8-19 处罚有效期 2051-08-19
公示截止期 2022-08-19 处罚机关 大宁县农业农村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4093301285007X6 数据来源单位 大宁县农业农村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4093301285007X6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依据 《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
处罚内容 责令停止经营过期农药,没收违法经营的农药“嘧菌酯”12袋120克;罚款人民币2050元。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