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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宁县兴达彩钢店行政处罚详情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大宁市监消市罚字(2020)025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大宁县兴达彩钢店
行政相对人类别 个体工商户
处罚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141030MA0KHEDJ48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杨学义
行政相对人证件号码 违法行为类型 其他
违法事实 当事人涉嫌销售不合格彩色涂层彩钢卷,违反了《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 罚款金额(万元) 0.15959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0.576160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1900-01-20 处罚有效期 1900-01-20
公示截止期 1900-01-20 处罚机关 大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40933346932884R 数据来源单位 大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40933MB0226499C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依据 依据《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之规定
处罚内容 1、没收违法所得5761.6元;2、没收涉剩余彩色涂层钢板351米;3、罚款1595.9元。
备注